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属“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总面积1421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1017个行政村,人口55.4万人。天台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是以佛宗道源,山水神秀而著称的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
全县现有幼儿园126所,在园幼儿23558人;小学61所,在校生35262人;初中21所,在校生20028人;普通高中7所,在校生9838人;综合高中2所,在校生936人;职业学校5所,在校生6900人;电大学院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社区学院1所,社区学校15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中小学生素质培训中心1所。2009年全县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99.84%,巩固率99.99%,初升高比例99.14%,普职比例1:1.02。学前幼儿入园率93.25%,全县十五年教育普及率94.12%。
全县共有教职工5987人,公办教职工4769人。幼儿专任教师697人,合格学率达90%,大专以上学历占46%;小学专任教师1840人,合格学率达98.95%,大专以上学历占79.95%;初中专任教师1446人,合格学率达98.9%,本科以上学历占82.2%;普通高中(含综高)专任教师872人,合格学率达96.79%,研究生学历占2.7%;职业学校专任教师310人,合格学率达87.79%,双师型教师占48%。全县教师具有中学高级职称600人,具有中学一级职称954人,小学高级职称1017人。
全县15个乡镇(街道)中有12个省教育强镇,7所普通高中中有省一级重点中学2所,二级重点中学1所。职业中专为重点职业技术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有省示范学校14所,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40所。名师名校长队伍不断壮大,有省功勋教师1人,省特级教师5人,省市县名师名校长99人,省市县教坛新秀140人。2009年1月13日,顺利通过教育强县复查验收。
义务教育稳步推进。1985年天台县在台州市率先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1996年,天台县通过浙江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1999年,顺利地完成了“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的调整工作。近年来,天台县采取多种措施,如减、免、捐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家境贫困濒临失学的学生入学,还通过法律的手段,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入学率为99.99%,初中入学率为95.3%,小学做到基本无流生,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窗口学校”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目前,有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所,省级5所;有省级示范性学校(园)5所,市级示范性学校(园)17所,数量上名列台州市前茅。
高中段教育迅速发展。1997年,天台县初升高比例仅为32%,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送子女接受高一级教育的需求。针对高中段发展落后的现状,天台县成立了高中段教育发展领导小组,每一所高中段学校都由一位县领导挂帅,担任组长。通过初高中脱钩、扩建、迁建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途径,使高中段教育不断扩大和发展。1998年,以国有民办的形式,创办了占地150亩的育青中学和158亩的平桥二中。1999年,苍山中学征地180亩,实施了初高中分设。2001年,天台中学征地86亩,使学校总面积达200亩,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天台县职教中心征地324亩,于2001年底破土动工。目前,天台县有省一级重点中学1所,省二级重点中学1所,省特色高中1所,省一级重点职技校1所。近四年初升高比例每年以10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到2001年达71.01%。教育质量稳步提高,高考上线万人比连续8年名列台州市前茅。
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天台县根据“穷县办大教育”的实际,解放思想,艰苦创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九五”期间,天台县财政共投入教育事业费2.47亿元,全县共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6091万元,全县中小学占地面积增加8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增加20万平方米。中小学的电化教育设备、仪器、图书等教学条件装备得到进一步充实,1998年天台县通过了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全县学校现有闭路电视系统31套,电视机612台,语言实验室21个,多媒体教室17个,计算机教室104个,计算机2840台,平均每26名学生拥有一台计算机,总投入超过2000万元。